按照我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工程实施计划安排,位于房山区长阳镇长阳西站1、2号地内一条规划道路,已经部分实施。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提出该条道路的命名预案。 现将命名预案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7日(自发布之日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