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有关事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全市法人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在中环办公楼搭建面向全市法人单位服务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4月2日起,由市规划委机关服务大厅受理的涉及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具体详见附件),需统一到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市规划委服务窗口办理。为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在2010年4月2日至4月30日的工作转换过渡期内,到市规划委机关服务大厅申报受理的项目,核发工作全部移至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市规划委服务窗口办理。
二、在2010年4月2日前已在市规划委机关服务大厅申报受理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原则上可按原通知的时间、地点办理核发手续。
三、从2010年5月1日起,市规划委机关服务大厅停止涉及建设项目的规划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的受理、核发工作。
四、建设项目涉及的城建档案登记工作,自即日起移至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5号)。
五、建设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招投标登记等由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公地点不变(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大厦
市规划委服务窗口电话:(010)83978127
附件: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及其他事项明细表
二O一O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