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发[2003]21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7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 二OO三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勘察 设计 规定 通知 抄送:市计委、市政府法制办。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1000份
市规发[2003]21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要求,我们对2002年7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备案程序暂行规定
二OO三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勘察 设计 规定 通知 抄送:市计委、市政府法制办。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2月24日印发
共印1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