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发[2003]350号
委属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意见》(京政发[2002]33号)文件要求,原各区县规划局已改为市规划委的派出机构。按照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委《关于我市规划管理体制调整的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各区县规划局更名为市规划委所属分局。现将各分局使用新的行政执法文书编号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市规划委各分局行政执法文书编号,以东城分局为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03)规东行决字第001号
(二)送达回证
(2003)规东执送字第001号
(三)听证告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
(2003)规东执听字第001号
(四)结案报告
(2003)规东执结字第001号
(五)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2003)规东执强字第001号
(六)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
(2003)规东执停字第001号
(七)限期拆除通知书
(2003)规东执拆字第001号
二、市规划委各分局行政执法文书编号,于2003年3月20日开始使用,原各区县规划局的行政执法文书编号同时停止使用。
请市规划委各分局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监察 行政 执法△ 通知
抄送:北京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