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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委组织修订的《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将于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为做好本规范的宣贯执行工作,市规发[2009]1179号文中明确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 北京地区建筑物(含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和地基基础设计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对所有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工作,督促本单位相关人员尽快熟练掌握本规范的内容,切实保证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三、 我委将结合日常督察工作和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对本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本规范的落实。 有关《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的发行信息详见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网站公告栏。(网址 www.hbbb.net ) 二00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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