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从而成为该公约最早的10个缔约方之一。
2007年6月,中国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2007年9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15次领导人会议上郑重提出了四项建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
2007年12月,国务院发表《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着重提出能源多元化发展,不再提以煤炭为主。
2008年7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日本出席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时,全面阐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原则立场和采取的各项措施。
2008年12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的发表,全面介绍了中国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以及中国对此进行的体制机制建设。
2009年1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行动。
2009年1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代表中国政府向世界重申了中国的节能减排承诺。
2010年“两会”期间,《关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建议》被列为会议“一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