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至7月,我委对河南省驻京办崇豫宾馆项目规划调整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对公示内容提出了反馈意见。我委对公众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了分析,采信情况如下:
一、属于我委规划职责范围的意见
1、关于建筑间距问题
我委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对建筑间距进行审查。经核,由建设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建筑间距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规定的要求。
2、 关于日照影响问题
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注明:“该项目建成后对周边住宅日照影响满足大寒2小时的法规要求”字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3、关于建筑高度问题
根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报告,现状崇豫宾馆主楼建筑高度21.312米,设备用房顶高25.859米。拟建方案主体建筑高度19.35米,西侧局部15.9米,北侧建筑高度12.5米至15.9米。高度虽然大于控规要求的18米,但低于现状。
4、关于绿地率问题
该项目用地为河南省驻京办自有土地,现状为宾馆和停车,没有绿地。拟建方案增加绿地211.3平方米,绿地率为10.3%,比现状有所优化。
5、 关于对视问题
拟建项目与周边建筑间距大于18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6、关于容积率调整问题
河南省驻京办来函说明:随着京豫两地交流扩大,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来京务工办事功能需要,影响京豫交流,提出容积率调整申请。
依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调整程序》,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控规调整,经核,该项目容积率指标满足《北京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相应要求。
二、不属于我委规划职责范围的意见
1、 关于施工安全问题
河南省驻京办和设计单位说明:将按照施工安全规范来施工,不会对周边建筑基础造成影响。上述意见属于施工技术问题,我委将提请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慎重对待该问题。
2、关于施工扰民问题
河南驻京办来函说明,施工时会充分征求相关住户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妥善解决好扰民问题。
3、关于保留驻京办事机构问题
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
4、关于通讯基站发射塔问题
河南驻京办在来函中承诺在该项目改造时,一并拆除,并不再设置通讯基站发射塔。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0年0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