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2日,我委组织召开了北京华辰联众科技有限公司方庄电影院改扩建项目的座谈会,听取了用地周边居民代表和建设单位的意见。会后,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华辰公司)综合各方意见对原方案进行了调整(以下简称新方案)。经过对座谈会及会后收集到的公众参与反馈意见进行研究,现将有关公众参与反馈意见的采信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中“不赞成利用该用地建设酒店、宾馆,所在区域缺乏老年公寓、书店、社区活动中心、便民商业服务”的问题。华辰公司原拟利用该用地建设酒店,后在新方案中调整为建设方庄老年公寓及配套服务设施(包括书店、活动中心、小型超市等便民设施)。对于新方案,双方意见没有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二、关于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中“遮挡”的问题,经华辰公司和设计单位说明,新方案对周边建筑日照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经我委研究并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的意见予以采信。
三、关于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中“绿化平台涉及隐私、隐秘”的问题,不属我委职责范围。但华辰公司在新方案中采用不上人屋面的建筑设计,双方意见没有重大分歧。
四、关于公众参与反馈意见中“光污染、噪音污染,空调及餐馆排气”等问题,不属我委职责范围,我委将转告相关主管部门。
以上意见,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