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分别于2009年4月30日至2009年5月30日、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6月16日组织对朝阳区副食品总公司建外关厢用地规划方案调整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和现场公示。现对公示期间收集到的公众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研究,并将与本次规划方案调整相关的反馈意见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中与本次规划方案调整相关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规划调整方案可能带来的日照、交通、环境污染施工扰民、施工污染以及采光、外墙玻璃光污染、建筑高度太高影响周边居民健康、住宅隐私权、拟建方案外墙使用石材玻璃会危及居民安全等问题。其中,日照、交通、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委予以采信,将严格依据《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意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以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施工扰民、施工污染等问题,我委将转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采光、外墙玻璃光污染、建筑高度太高影响周边居民健康、住宅隐私权、拟建方案外墙使用石材玻璃会危及居民安全等问题,暂无具体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委暂无法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