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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 [2007-11-16] |
(一)“十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 |
前言北京,以保存文物极为丰富、古代都城风貌较完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等特征,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北京市域内分布着数量众多、类型丰富的、由人类生活史和城市发展史交织融汇成的历史遗产。 随着首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对北京的城市发展十分重要。特别是20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办,这是“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城市发展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旧城内最具历史、艺术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优先实施保护、整治计划,在五年的规划期限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掘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展示鲜明的城市特征,实现“人文奥运”的目标,是“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适用于北京市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的整个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远景2010年以后)。规划编制依据包括:《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5年5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2005年1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规划》(2001年12月)、《“十一五”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以及各区县及相关委办局所提供的资料。 一 “十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执行情况总结《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经验,分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保护工作的目标: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遗产的高度出发,突出重点,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做好以旧城为核心的整体风貌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使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得益彰,向世界展示一个具有东方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形象。 1. 保护规划的编制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1991年-2010年)》,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先后组织编制了《北京旧城 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北京第二批 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旧城路网调整规划》,并出台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1)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年,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旧城 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总占地面积为1038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17%。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14片分布在旧皇城区内;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4片分布在外城。保护规划在对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区片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提出了保护的原则、方式和建议。 2004年,市规划、文物部门组织编制《北京第二批1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其中旧城区内5片: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其他10片在郊区: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村、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村、榆林堡村;密云县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村。至此,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面积为1525.57公顷。 2)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年4月,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与分层次控制、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的总体框架。按照 “三个层次,一个重点,文化融合” 的保护的思路,确定了保护的主要内容。“三个层次”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个重点”是把62平方公里的凸字形旧城区作为整体保护的重要地区。“文化融合”是要继承北京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商业特色,并使之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3) 《北京皇城保护规划》2003年10月,市规划部门会同文物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皇城保护规划》。皇城规划范围东起东皇城根,西至西黄城根、灵境胡同、府右街,南起东、西长安街,北至平安大街,规划范围约6.8平方公里。规划提出保护皇城就是延续城市的历史,明确了要将皇城的整体保护与分类保护相结合,以辩证、历史的观点正确认识和处理皇城的发展和变化,对紫禁城等重点文物建筑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保证皇城整体风貌与空间格局。皇城中的新建筑要服从保护的要求,同时还要努力改善居民的居住和工作条件。 4)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列为重点2005年完成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总体规划之中,这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及公众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事业的重视。 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部分对旧城和市域两个层次、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两方面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整体保护、以人为本、积极保护、完善机制与创新的规划原则。提出消除旧城内危房隐患,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发展符合旧城空间形态的文化产业,促进旧城文化复兴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有计划地疏散旧城人口,疏解旧城的功能,逐步拆除旧城内的违法建筑及严重影响历史文化风貌的建筑等。 2. 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2002年《北京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研究》是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施而开展的专项研究,包括北京旧城南北中轴线、朝阜大街和长安街等城市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这些工作突出了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城市性质,强调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中的持续发展。 1) 北京中轴线城市设计明清北京中轴线全长7.8公里,是北京旧城的重要构成要素,更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所在。修编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0年-2010年)》将传统北京中轴线向南北延伸,形成约25公里的城市中轴线(北五环路至南五环路)。2002年底,市规划部门组织开展了北京中轴线的城市设计方案国际征集活动,并对征集的规划方案进行综合,编制完成了《北京中轴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4年,崇文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北京永定门城楼复建及南中轴部分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征集活动,对5个方案进行综合,为南中轴的整治提供了依据。目前南、北中轴路的整治工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 长安街城市设计7公里长的长安街是集中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性质的重要地段。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0年-2010年)》中定位为北京的现代化横轴。 2002年,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城市规划学会组织开展了长安街规划设计研究,针对长安街南侧未建的10个楼座,确定其建筑性质和艺术风格,并从满足人的行为对长安街的环境设计提出若干建议,最终达到“完善天安门广场和建成长安街”的规划目标。 3) 朝阜大街城市设计朝阜大街西起阜成门,东至朝阳门,全长约7公里,横贯旧城的中心地区,朝阜大街除中段部分原属紫禁城皇宫范围,其它绝大部分是很早形成的街道,街道两侧有历代形成并保留下来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48处。2002年经多方国际方案征集,形成了朝阜大街的城市设计。 朝阜大街城市设计方案对整条街道所具有的历史文化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研究,特别对阜成门内大街两侧、西什库教堂地区、五四广场和朝阳门内大街等地区做了重点研究,并进行统筹规划,其目的是使该大街成为具有北京传统文化特色的城市景观带。 4) 调整旧城路网规划当前的北京,旧有道路路网与现代交通方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调整旧城路网规划迫在眉睫。该项研究工作建立在对北京旧城路网结构分析统计的基础上,力求探寻旧城路网的适宜密度和尺度,对控规的规划地块进行了分层统计,研究单个规划地块的控制规模,并控制旧城边界界面。对旧城范围内的危改项目进行了调研、归类、分析,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 3. 地方管理法规和政策的制定1)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颁布市规划、文物等部门配合市法制办组织制订《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了对旧城实行整体保护的原则,提出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保护区传统建筑的行为,禁止建设突破建筑限制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的新建筑,禁止破坏院落格局和胡同肌理等,并要求政府制定调整旧城功能和疏散人口的相关政策。 2)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颁布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订了《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历史文化保护区内房屋保护与修缮应采取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拆除违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对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按照与保护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原则逐步进行改建。同时该规定还对降低人口密度措施、保护和修缮责任、拆除房屋的处理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4. 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缮2000年5月以来,市政府三年拨款3.3亿元抢修文物建筑的决定为“十五”北京市文物建筑的保护带来崭新的局面。“3.3亿工程”实施以来,极大地缓解了历史欠账,一批文物得到抢救和保护,近百项文物古迹的修缮及其周边环境的改善,基本缓解了北京市地面文物建筑几十年来存在的年久失修、隐患严重的问题,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到“十五”末期,全市共有世界文化遗产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35处。 5. 胡同及四合院保护为保护旧城内的四合院,从2002年开始,市文物部门组织力量对旧城区内上千组四合院进行了调查,经过认真比较和分析,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于2003年选出658处有价值的四合院挂牌保护。 2003年底开始,市规划部门组织开展了胡同现状的调查和保护研究工作,针对胡同现状普查、历史演变、保护政策进行分析探讨,并举办了北京胡同保护展览。 6. 危旧房改造与更新2001年,市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北京市“十五”时期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未来五年内北京市危房改造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了整体工作思路、指导思想及保证措施。 2002年9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准后,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决定》,确立了有效保护古都风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的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处理好危房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关系的新举措和新机制。为落实、细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随后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规划和政策法规,对文物保护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按照危改与保护并重的思路,通过危改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面貌加以整治和恢复,充分展现北京历史文化特色。对位于旧城3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危改区域,按撤项处理,严格依照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实施,采取保护原貌、有机更新危旧房、恢复原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方式进行。对旧城3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危改区域,严格执行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有关规定,建立北京旧城历史风貌保护与危旧房改造专家顾问小组论证机制,对相关规划方案严格把关。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启动了前门东侧路、大栅栏煤市街、三眼井、玉河、白塔寺、烟袋斜街六片试点,探索旧城保护与危改双赢的有效模式,目前六片试点正在稳步推进。 “十五”时期,截至2004年底,北京市累计拆除危房304万平方米,动迁居民24.4万户。 1) 政府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十五时期,北京市政府推进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中对文化遗产保护十分重视,在资金和政策方面有很大投入,使北京的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取得了历史以来的新突破,形成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政府的重视与组织使社会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到加强。 2) 规划先行,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发展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正确的,其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也逐一落实,对“十五”时期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起到了切实的指导作用。 3) 专家与公众的参与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具有活力。城市是人群集中活动的场所,参与活动构成城市的重要部分。国际上不少保护成功的历史城市,公众参与是十分重要的经验。近些年,北京市民为保护规划提出意见、建议,尤其是保护区内居民积极参与,与政府或组织者形成互动的良好局面。 4) 立法应该作为保护城市历史环境的重要手段。近些年随着文物修缮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工作的推进,旧城多年积累的问题逐步突现,保护的落实面临重重困难,这已不是简单的物质空间和技术手段问题,应当通过立法,并完善公共政策和城市管理体制,逐步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迈进。 二 “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一) 指导思想建立科学的保护与发展观,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系列专项规划为依据,处理好名城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加大旧城保护力度,着重保护旧城整体风貌、保存真实历史遗存。坚持保护原貌、有机更新、科学利用、融入时代的方式,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向世界展现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多元化风采。 (二) 基本原则在继续坚持和执行《北京市“十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实施工作。 1) 整体与全方位保护的原则。重点实施旧城的整体保护,并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扩展到市域范围,扩展到历史人文资源与历史景观资源的全方位保护。 2) 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充分考虑和谐社会的空间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3) 保护与社会发展兼顾的原则。既要保护城市的历史空间环境,也要尽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寻求并鼓励适合旧城城市空间的支撑产业。 4) 政策保障的原则。积极探索、尽快完善旧城更新中的各项政策、法规、规范,多渠道筹措资金,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入持久有序的轨道。 5) 多手段保护的原则。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肌体,提倡对不同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和相关项目采取多种手段实施保护。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6) 公众参与的原则。鼓励公众的参与,建立社区文化,提高公众管理历史文化遗产的能力和水平。 (三) 规划目标“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是结合“人文奥运”计划,以北京旧城历史文化遗产为保护核心,以初步建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格局为目标,以五年作为规划实施周期,有针对性地选择旧城内最具历史、艺术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优先实施保护、整治计划,制定并完善相关保护措施和政策法规,最大程度的恢复并强化北京传统历史风貌,充分展现中国文化。 1) 在旧城历史格局的框架下,有计划地探索历史街区的保护实施,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区、未改造的传统地区、已改造的传统地区的保护与建设关系,并力求在完善旧城公共政策和管理机制方面有所创新,在寻求适宜的产业支持方面有所突破。 2) 在旧城的保护与更新过程中,按照北京市空间发展战略目标调整旧城的城市功能,同时积极完善城市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使居民能够在良好、适宜、健康的环境中生活。 3) 加强全市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的系统保护,改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存状况和生存环境。积极发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城市文化、城市特色,保持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活力和地位。 4) 加大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并通过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强北京的文化影响力和吸引力,使优秀文化在北京的城市发展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三 “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适用范围与规划期限本规划适用于北京市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远景2010年以后)。 四 “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是: 1)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 2)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修缮与周边环境整治; 3) 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与更新设计深度研究; 4) 旧城整体保护,包括空间形态的保护、人口疏解、用地功能调整、市政交通设施、房屋修缮以及地下空间利用七个方面; 5) 市域历史景观环境保护。 (一)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在2008年奥运期间完成八达岭长城、颐和园、天坛周边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加强对故宫保护范围和缓冲区范围内传统风貌的保护。 加强北京市域内现存的长城的保护,开展《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确定重点地段范围及重点地段内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要求。 加强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保护,制定完成《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公园保护发展规划》,完成《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积极开展京杭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
(二) 文物保护单位及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1.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 1)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 完成北京市“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金陵遗址考古调查、清理和发掘工作。 上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力争“十一五”时期北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80处。 保障文物的安全,每年解决3-5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开展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并全面按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进行管理。加强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的修缮整治。 完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60处文物建筑的修复。公布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50处。 做好文物的安全工作,每年完善10-15家市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技防设施的安装。 3)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一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加强对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普查登记文物的抢险修缮。 摸清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底数,做到定性定量,一单位一档案。 4) 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配合国家文物局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十一五”时期,市文物局完成对文物普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启动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2. 考古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公布第四批市级地下文物埋藏区,“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地下文物埋藏区达到50片。 加强对北京城市发展史的考古调查,要特别注意对辽南京、金中都、元大都城市遗址、遗迹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积极做好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南水北调工程北京段沿线的考古工作。 3. 挂牌保护院落完成旧城内、外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院落的普查登记,建立档案,实施重点保护,并对已挂牌的北京旧城658处四合院实施保护与整治,逐步拆除四合院中私搭乱建的临时房屋,恢复其原有格局。 4. 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积极开展北京市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专项研究,确定认定暂行标准、维修标准和程序,提出配套的保护措施和长效保护机制。其中包括制定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研究工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问题等内容。 (三)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1. 旧城内历史文化保护区1) 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后海为中心,完成恭王府府邸的修缮,并对社会开放;修缮醇亲王府;争取实现13中迁出、开放涛贝勒府和修复开放贤良祠的工作;完善万宁桥水道,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从起步区保护修缮工程入手推进烟袋斜街的整体保护修缮规划的实施;开展对什刹海水域及水工建筑物进行整体保护,恢复什刹海作为元代京杭大运河的终点码头和水陆交通枢纽的历史记忆。 开展什刹海核心地区市政基础设施、环湖景观、重要地区线路、节点的保护与整治,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的完善和景区内“软环境”建设六大环境整治工程。 2) 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从文物保护和风貌保护两方面入手,结合大栅栏煤市街道路实施工程,完成道路周边及街区内部传统风貌修复,改善区域内居住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挖掘、利用前门地区丰厚的文化底蕴,充分展示、弘扬传统民俗文化精华,维护前门地区传统商业业态,为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整体保护、整治、复兴创造条件。 3) 鲜鱼口历史文化保护区按照“三快一缓”[1]原则,分区域[2]、有步骤推进前门鲜鱼口地区危旧房改造和风貌保护工作。 完成前门大街、鲜鱼口街及前门东侧路沿线传统商业建筑的复原,并尽快向社会开放;完善西区、东区内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完成弘善家园居民搬迁和项目建设工作,为前门地区搬迁居民对接工作创造条件。 稳步推进东区搬迁工作,除市政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需要搬迁居民外,其他区域先通过解危排险方式推进。 4) 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加强皇城保护规划的实施,在重要节点通过绿化、铺地等手段提示历史遗迹,逐步拆除影响景观的建筑及城中村,对皇城景观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2. 旧城外历史文化保护区1) 卢沟桥宛平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整治卢沟桥宛平城周边环境,退建卢沟桥史料馆,复建符氏酒亭、桥头小市、兴隆寺、县衙、兵营、驿站,修缮城内沿街民居,完善宛平城内外交通环境,使之形成近代史教育基地。 2) 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历史古镇保护和旅游利用为重点,对模式口历史文化保护区进行功能调整,整治整体环境,带动模式口历史古镇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将其发展成以“京郊古建筑特色加古道商贸文化”为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3) 三家店历史文化保护区制定古村民居和寺庙建筑修缮方案,逐步拆除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不相适应的建筑。搬迁三家店村天利煤厂现有住户,以便争取资金进行全面修缮。 3. 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试点各区根据城市建设的情况,在历史文化保护区选择典型四合院,进行 “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向整条胡同扩展,再向多条胡同扩大。结合什刹海、国子监景区的整治首先进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治工作。 以《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为基础继续旧城试点片(大栅栏煤市街、鲜鱼口前门东侧路、白塔寺、玉河、烟袋斜街、三眼井)的保护与更新工作,探索科学的房屋质量评定与修缮标准,并通过试点确定可以参照的基本原则。
(四) 旧城整体保护1. 旧城传统空间形态的保护1) 城市中轴线及重要街道的保护(1) 城市中轴线的整治与保护 中轴线为北京传统城市空间之魂,统领城市的骨干,充分表现了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理念。整治中轴线对展现北京古都风貌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以故宫为中心,故宫以南至永定门为南中轴,以北至钟鼓楼为北中轴,安定门与德胜门之间的城墙是轴线空间的结束。 南中轴结合永定门复建,整治周边环境,继修复先农坛南墙之后,争取亮出轴线西侧先农坛及东侧天坛南坛墙和神乐署。开展前门大街改造并全面整治沿街景观,恢复历史原貌。 北中轴整治景山周边环境,力争修复景山寿皇殿(现为少年宫占用)。修复雪池冰窖及御史衙门,亮出黄化门城墙,形成皇城中又一个历史景观;腾退火神庙,修复后对外开放,同时完成对万宁桥两侧的环境整治;钟鼓楼是中轴线北端标志,整治周边环境,与什刹海遥相呼应,形成“后市”的面貌。 (2) 朝阜路沿线的整治与保护 朝阜路沿线是北京古城与现代城市功能结合的产物,反映了不同时期北京城市建设的成果。 在已经恢复历代帝王庙完整历史格局并对社会开放的基础上,恢复白塔寺完整的风貌,同时整治周边环境;复建三座门南侧牌楼,争取腾退大高玄殿;腾退修缮宣仁庙并对社会开放;完成孚王府腾退,修缮后对外开放;腾退修缮朝阜延长线的东岳庙东、西路及中路北部,并对社会开放。 重塑皇城边界,在皇城四至边界有条件的区域(如沿平安大街南侧、西皇城根东侧、灵境胡同北侧)结合环境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段修建绿化带,作为西、北皇城边界的象征。 结合南、北护城河整治,通过一定宽度绿化带的设置,塑造绿色的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形态。 在恢复菖蒲河、整治筒子河等水系治理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继续完善旧城河湖水系的保护,划定河湖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制定有关保护规定。 a) 现有历史河湖水系的保护 护城河水系:重点保护北护城河、南护城河、北土城沟、筒子河和金中都护城河遗迹。 风景园林水域:重点保护六海、筒子河等湖泊水域。 水工建筑物:重点保护万宁桥、银锭桥、北海大桥等。 b) 历史河湖水系的恢复和控制 重点恢复的历史河湖水系为玉河北段(万宁桥--北河沿大街)。依据玉河原上口宽15m,规划新挖玉河上口宽8m,两岸绿化隔离带宽度均为8m。规划新挖河道1067m,新建橡胶坝1座,可新辟水面面积约1.6公顷。 由于现状前三门大街南侧已建有大量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考虑到原貌恢复前三门护城河工程对市政管线及交通路网造成的重大影响,河道的恢复工作主要以提出控制地带,将河道影响范围内的用地控制起来为主旨。 2)旧城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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